本報訊(記者楊德合)兒子在一家房地產公司旗下的物業服務中心上班,看到公司管理混亂,竟拉上父親,利用職務之便偽造身份證,二人密切配合冒充房主兜售安置房。日前,公安未央分局大明宮派出所破獲了這起詐騙案。
   今年26歲的郭某於2012年2月起一直在未央區一物業服務中心上班,併發現公司內部管理混亂。郭某的父親郭某某55歲,無正式職業。“今年3月初,郭某發現所在公司的上級開發商給方家村蓋的安置樓中,有個叫‘黨紀民’的戶主有兩套房還沒收,就動了歪心思。”大明宮派出所辦案民警趙警官介紹,郭某和父親商量,自己在物業內部配合,把兩套房子賣了,郭某某同意了。
   接著,郭某利用職務之便,偽造了一張印有其父親照片和身份證號碼,住址等與“黨紀民”原身份證信息一致的名為“黨濟民”的身份證,並做了那兩套房子的假收房檔案,並將兩套房的鑰匙、電卡、天然氣卡悉數交給郭某某,隨後在網上發出賣房信息,讓其父親冒充房主與買房者見面。3月21日中午,郭某某在未央路盛龍廣場與賀女士見面看房,並收取賀女士1萬元購房定金,之後便更換了電話;3月24日下午,又在龍首北路一茶秀,收取另一買房人吳先生的5萬元。
   3月29日上午,吳先生打聽得知房主“黨紀民”已在三年前死亡,知道受騙,隨即報警。而賀女士表示,她也是和對方聯繫不上後,找到方家村黨紀民家,才知道被騙了。
   3月29日10時40分許,郭某某和吳先生在龍首村附近見面時,被大明宮派出所民警當場抓獲,隨後郭某也被抓獲。在事實面前,父子倆對詐騙行為供認不諱。二人的行為涉嫌詐騙罪,現已被警方刑拘,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。
   昨日上午,民警將追回的6萬元現金交還給賀女士和吳先生。  (原標題:兒子物業上班 偽造房主材料 讓父親冒名“賣”安置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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